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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公司人事调动 发短信损公司声誉
时间:2010年09月27日
 
 

不满公司人事调动 发短信损公司声誉

因对公司调整其销售经理的职位不满,程伟施计蓄意报复,向客户发虚假短信,损害公司产品声誉,日前,程伟涉嫌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42岁的程伟,是科班出身的电力设备技术人员,在贵州省遵义市某电器厂做产品检验员。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前途,2003年程伟辞职来到上海闯荡,在奉贤区某电力设备制造公司做售后技术服务,担任陕西地区的产品销售经理。刚开始几年,电力设备市场竞争还不是很激烈,他经营销售生意做得比较好,但随着近两年来市场竞争加剧,程伟在区域销售及管理这个位置上越来越力不从心,销售业绩不断下滑,引起公司经理的不满。

今年初公司果断作出决定,安排他人接替程伟的陕西地区销售经理。对此他心里十分不悦,心想干了这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怎么说换下来就换下来啦?不让我干,别人也别想干好!他越想越觉得憋气,为解心中怨气,他编造了一些短信,内容是说本公司的产品质量最近屡屡出现问题,所生产的电力开关多次爆掉,已经给很多客户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内部为此出现了重大问题,上下一片混乱,有一大半员工辞职不干等等。程伟把这些短信以群发的形式发给陕西的80多家公司客户。收到短信的客户信以为真,纷纷取消、终止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其中江苏某变压器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价值人民币64万元的合同也因短信原因而终止,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频频取消订单后公司派对人调查,很快便查清背后捣鬼的程伟,迅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6月13日,程伟被奉贤警方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公安刑警在浦东新区程伟隐藏住宿抓获归案。

检察官点评:与公司发生矛盾纠葛应协商解决,如采取损害商品声誉的手段进行报复,结果却是损人不利己,给公司带来严重经济损失不说,还把自己推进了违法犯罪的死胡同,悔之晚矣。为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当在工作和生活中与公司、与他人产生矛盾时,千万不要丧失理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报复,否则必然适得其反,损害别人声誉,可能构成诽谤罪;损害公司产品声誉,亦可能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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