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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贷却被坑?!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2021年4月底,路先生在某饭局上碰到一身大牌的同事王某。席间,王某分享了港澳旅游见闻,还向大家介绍了一个专营港币换汇公司。先以低汇率兑换港币,到澳门去找急需港币的赌客以高汇率兑换人民币,从而赚取差价,“效益好,分红多”,机不可失,他说自己会尽快准备本金,速速入股。

本以为王某即将实现财富自由,5月初,路先生却接到了他的求助电话,王某希望路先生能帮忙做征信证明,以便自己顺利申请贷款。然而,即便有路先生做担保人,王某本人还是未能通过审核。

于是,王某恳请路先生救急——先用路先生的身份申请贷款,然后再转借给他。王某承诺1年之内连本带利全部还上,如果换汇公司效益好,还会给额外分红。

考虑到王某家在本地,生活条件也好,应该有还款能力,路先生就同意了,办理62.5万元贷款后分两次“转借”给王某。5月22日,王某托路先生再借25万,路先生依言照办。

随后四个月,起初王某每次都会提前转账给路先生2万余元作为还款利息。11月之后,王某承诺的还款却迟迟未到账,长久逾期,路先生的个人征信有了不良记录。他一直联系不上王某,问其亲友才得知,王某已辞职,且编造各种理由“借”遍亲朋,他怀疑被骗,立即报警。

2022年3月民警将王某抓获,到案后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实际上,王某本人并无任何换汇渠道,更不认识所谓的“一本万利”的投资公司。其澳门之行不仅因赌博输光四十余万元积蓄,还欠下巨额外债。他本想从金融公司贷款,重新回到赌场翻本,奈何征信评分较低,根本无法借贷。于是,他虚构投资港币换汇公司,哄骗被害人申请贷款后“借”给他,用于偿还债务,甚至后续再次赌博。

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信用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作为个人信用的具体记录者,征信记录是个人在金融市场中的重要身份标识,记录了借贷历史及相关信息,对个人生活有着重要影响,保持良好个人征信记录至关重要。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面对不确定的投资或借款事宜,一定要多方核实确认,谨慎使用本人名义为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个人征信风险,合法维护自己的信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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