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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利用“过敏险”“薅羊毛”获刑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有人却因一时贪念,将正常的消费维权机制变成了非法获利的手段。近日,奉贤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商家 “过敏险”“薅羊毛”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2024年8月,爱美人士王某在某化妆品官网店铺购买了一款次抛精华液。试用后,王某脸部出现过敏现象。由于商家为该产品购买了 “过敏险”,王某按照流程上传脸部过敏图片、申请退货并填写物流单号后,很快便收到了退款。这次轻松退款的经历,让王某动起了歪脑筋。此后,她用自己名下的3个淘宝账号,多次购买该产品,利用系统自动退款规则,通过上传同一张过敏图和其他物流单号,屡次在实际未退货的情况下申请退款,并将收到的产品在某线上二手购物平台降价出售,短短数月便获利2万余元。


经查,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王某用相同手法,频繁下单24次该产品。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犯罪嫌疑人王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2025年6月12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款人民币七万元发还被害单位。


检察官提醒,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每个公民应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消费者在享受商家提供的售后服务和保障时,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合法维权。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 “薅羊毛”,一旦触犯刑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商家也应加强对各类售后申请的审核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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