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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碰瓷”小轿车 并以手机摔坏为由实施诈骗
时间:2018年11月13日
 
 

骑自行车“碰瓷”小轿车 

并以手机摔坏为由实施诈骗

 

抱诚守信—为人做事以诚信为本,这是五千年中华传统文化沉淀下来的道德精华,早已成为了中华儿女的立身处世之根本。但是还是有极少数人缺乏诚信,用“碰瓷”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2018年9月28日,奉贤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批准逮捕。

2018年8月23日下午2点多,王先生报警称:驾驶自家的私家车经过航南公路望园路路口时,被碰瓷诈骗3000元。

原来,8月22日晚上7点多,王先生开车经过航南公路望园路路口时,一辆自行车撞在了王先生的车上。由于车辆右转,速度本身比较慢,所以骑自行车的朱某没有受伤,自行车也没有受损,就是朱某的手机摔在了地上,屏幕摔碎了。朱某问王先生索要3000元的赔偿,王先生看到摔坏的手机,以为是自己的过错,于是转账给了朱某3000元。

回到家后的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自己在右转时,车速很慢的,完全遵守了交通规则,貌似是朱某自己骑自行车故意撞上来的。为了查明真相,王先生报了警。

经查,朱某竟然是一个“碰瓷”的惯犯。他拿着屏幕本来就碎了的手机和一辆可折叠的小型自行车,乘坐黑车至奉贤区、闵行区、浦东新区等地,寻找人流量较大的地方下车实施诈骗。为了自己的安全,朱某选择右转的车辆进行“碰瓷”。当车子右转时,车速较慢,这时朱某骑自行车故意撞上去也较为安全,在撞上去的同时,顺手将手机扔到地上,再让私家车车主赔偿手机。

8月31日,朱某在浦东新区用同样的方法诈骗一位特斯拉轿车车主时,先是索要了1000元赔偿金,车主给了之后,朱某还想再次索要赔偿金,车主拒绝后,朱某竟砸破了轿车的后挡风玻璃。

至案发,朱某用同样的方法先后4次诈骗人民币7500元。

犯罪嫌疑人朱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具有社会危险性,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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