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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店老板卖手机,还卖客户信息 终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罚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通讯店老板卖手机,还卖客户信息  终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罚

孟女士买回的新手机新号码,竟满是“老病”——广告推销电话、垃圾短信,一些平台账号竟已激活,甚至还更新了绑定手机……令她不胜其烦,而这些都是通讯店老板徐某盗用客户个人信息的结果。近日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初,徐女士在某通讯店购买并实名认证新的手机卡。但被要求实名认证时,对方不仅要了徐女士的身份证,还要来她的手机操作认证校验流程。拿回手机后,新卡号收到一些验证码,但因当时自己没留意就直接删掉了。与她一样在这家店购买手机卡、新手机,甚至进店修手机的顾客,其手机号都被店老板徐某用来“接码”赚外快了。

“每个人的手机号可以在不同的平台上分别注册获取验证码。我在店里帮客户实名登记验证手机号,通过实名认证后就可以注册使用软件了。我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短视频平台、购物平台等APP并获取验证码,然后把这些验证码发到群里上家,如果这些验证码对方成功登录,就会给我转账或发红包。”在讯问时,徐某向检察官交代了赚外快的操作流程。

经查,2021年1月至7月,犯罪嫌疑人徐某经营通讯店期间,在客户购买手机通讯卡开卡及维修手机过程中,将已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提供给上家。上家使用涉案手机号码在各大购物网站、视频平台等注册新账户,各平台发送验证码至对应手机号后,徐某再将获取的验证码提供给上家。每提供一个有效手机号及验证码,获利人民币1-14元不等。截至案发,徐某通过“接码”方式出售公民个人手机号码110条,牟利4600余元。目前,“XX发送验证码收红包群”的上家之一,犯罪嫌疑人孙某已到案,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奉贤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徐某未经他人同意,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并获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因徐某经营移动通讯店,其经营范围及服务人群为不特定群体,其违反国家规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违反了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众多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侵害社会信息安全,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奉贤检察院对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也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全部诉讼请求,徐某对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损失人民币4600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今年8月26日,徐某在正义网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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