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出生的李某初中毕业后就从老家来上海打工,由于没有文凭也没有一技之长,李某只能在工厂做些简单的体力活。2013年8月,李某打工的工厂倒闭了,李某只好四处打点零工。没活时李某就在街上闲逛,逛了几天他发现租住地附近有不少流浪狗,想到老家冬天流行吃狗肉,李某便打起了这些流浪狗的主意。为了确保销路,李某找到了一家冻肉店,问老板要不要狗肉,并且说明了这些狗是毒死的。本以为老板会拒绝,没想到姓陆的老板一口答应,还当场卖给李某一斤毒药。
李某带着药和鸡骨头在路上来回的转悠,看的流浪狗就把鸡骨头撒上药粉丢过去,待狗毒发身亡之后就把死狗装进事先准备好的蛇皮袋里。第一次“试水”李某毒死了两条狗,他把这两条狗直接拉到了那家冻肉店卖给了陆老板,陆老板以3块钱一斤的价格买下了。这次之后,李某胆子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轻车熟路,他前后一共卖给陆老板百余条狗。除了陆老板这家冻肉店,李某还将毒死狗卖给了一些小摊贩及小饭店。
经过检验,李某所用的毒药含有氰化物,含有剧毒,一般是用来毒老鼠,俗称“三步倒”,若人体摄入含有氰化物的死狗组织,具有较大的健康风险。
近日,李某、陆某等人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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