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散装润滑油,自行调配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再灌入知名品牌的包装桶,批发给经销商。一男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
张某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两家润滑油公司,公司的股东名义上是张某和他妻子,但实际的经营者只有张某。张某的润滑油公司主要批发各个“知名品牌”的润滑油,批发价比这些品牌的市场售价低不少,因此有不少批发商都从张某那边批发润滑油。
张某提供的批发价在外人看来是亏本的,但没有商人会做亏本生意,张某能卖这么低的价格,是因为他有特殊的“进货”渠道。张某从外地进购了许多散装的润滑油,存至其工厂的油塔里,然后再根据秘密配方调配各种型号的润滑油,最后把成品油灌进对应的品牌型号的油桶、贴上品牌标签就大功告成了。张某用的品牌油桶也是从外省购买的,这些桶一部分是从废品站回收的,一部分是当地的工厂生产的,新生产的桶上还会喷上批号和“合格”的字样。据供桶商说,其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给张某送油桶,基本上一个月送一次货,每次一车,大约一百多个桶。
张某自2013年初开始灌装润滑油销售,其销售的润滑油基本囊括了市面上的几种知名品牌,根据客户的需求他“生产”不同的品牌和型号,案发后,民警在张某的工厂查获了若干品牌的油桶、防伪标识等。
从张某处购买润滑油的一些经销商明知张某销售的是其自己灌装的油,却因为有利可图而罔顾法律,在张某案发时也因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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